- 性質 : 為固定合作制度,用於保留製作名額、時段。固委案件會在每月的驚嚇包之後、一般排單制委託之前優先製作。
- 約期 : 一期半年(6個月)。
- 金額 : 每月委託金額需達NT.6,000。
- 若當月金額超過NT.6,000→超出部分不會累積到下個月。
- 若當月金額未達NT.6,000→需再補委託,使該月總金額達NT.6,000。
- 固委金額為固定合作門檻,不得以驚嚇包或其他項目抵扣。
- 額外委託規則 :
- 若固委金額達到NT.6,000後,當月仍想再追加委託,該筆金額將視為一般排單制委託,不享固委優先權。
- 排單順序固定為 : 驚嚇包→固委(NT.6,000部分)→一般排單制委託。
- 名額使用 : 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轉讓與共用。
付款時間與流程
中/終止條款
- 固委約期為半年(6個月),期間內名額及製作時段將保留。
- 若委託人於約期內提前終止合作 :
- 乙方有權酌收當月已進行部分之製作費,已繳訂金不予退還。
- 已完成之作品及素材,乙方保留所有權與後續使用處裡權限,委託人不得要求交付、授權或部分使用。
- 同時,委託人需支付剩餘月份總額50%的違約補償金,以補償乙方為名額保留與時段規劃所產生之損失。
- 例 : 已合作3個月之後中止→剩餘3個月 x NT.6,000 x 50% = NT.9,000補償金。
- 若創作者因不可抗力因素(如重大事故、健康問題等)無法完成作品提前終止 :
- 將全額退還未開始製作之月額金額,並主動通知委託人。
- 已完成部分將不提供使用或授權。
- 尚未進入排程(尚未開始製作)前取消合作 :
- 由於乙方已預留名額與時段,視同名額保留損失。
- 若任一方欲取消,須於預定開始製作前一個月提出,並由委託人支付該月50%之保留補償金(NT.3,000)。
- 若為提前通知即取消,乙方有權收取該月全額金額(NT.6,000)作為時段損失費。
- 若委託人未於規定時間內付款或回覆 :
- 視為自動放棄本次合作,乙方得將排程轉予下一位委託人,恕不另行通知。
關於驚嚇包